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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专项治理的工作意见


稿件来源:鼓楼区劳动局 发布时间:2008-05-22 10:25:12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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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有关单位:

根据各级政府对“双清”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08年鼓楼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

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工作重点,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1)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扩大日常巡查覆盖面,加强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2)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举报投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

3)继续抓好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减少新的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企业特点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明确基本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在科学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合理确定计件工资单价。要重点推动建筑企业依法建立规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将建筑企业以及其它行业中曾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存在拖欠克扣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企业,要及时处理。

3)认真贯彻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认真开展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农民工的最低劳动报酬权益。

4)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推动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从机制上保证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使农民工享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继续做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

1)坚持输入地、输出地并重的原则,加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对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各种形式,坚持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政策咨询等多种方式,强化社会各方面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意识。

2)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守法用人单位的宣传和鼓励,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使违法者受到公众的谴责,并教育和警示其他可能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

3)做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和发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调解、诉讼活动,保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就近快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五、建立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部门应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制和制度,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监察部门应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司法行政部门应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负责推行法律制度,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公安部门应负责协调劳动保障部门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鼓楼区监察局

 

 

OO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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